其實一切煩惱皆因自作孽,明明字不識得幾個,卻跑去幫朋友江湖救急,為英文稿件作翻譯;翻了這麼多次了,每次抓破頭皮仍都感到困惑。
所譯內容與藝術有關,而藝術家的文字總別具一格,用字色彩豐富新奇有趣,收在文法字典中最乏人問津的字總在這時候出土透透氣;文法結構總愛打破傳統用法,一句英文共佔十行不是怪事(請留意我不是在看法律文件,也不是意識流巨著,而是雜誌文章…);甚麼名詞動詞一併用在平衡句式中,看不出分類關係的字詞亦一併放出來,齊齊開party。
我明白,鬼佬不是個個能寫,藝術家又愛創新,何況有些作者應當並非以英文為母語。
只可惜小妹實在才疏學淺,多番猜測只能得其大意,逐句正正經經譯出來的話,總是慘不忍睹;要是為大師文章還俗變回一般讀者喜歡的可讀文章,又生怕委屈了大師們對文字的探索與破格。但有好幾次,實在猜得太累,只能因其大概重寫一段,賭作者們不懂中文,無從追究。
是的,我迷失。
是我差,還是他們壞?鏡子兩面真不易辨別真偽。
但辨來也無補於事,還是一樣要寫。還是怪自己學藝不精好了。
反正是「無償」工作,再那麼搞不懂真不如洗手不幹,早點睡好了。唉。
March 29, 2007
Lost in Translatio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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