暗戀是一種享受,是苦中作樂。
享受投射在對象身上的甜蜜感覺;其實,那是跟自己想像談的一場戀愛。
暗戀者演技當然了得,太多太少都會事敗;
平日最好常人一樣,不影響日常生活運作;一有機會就作無限幻想,滿足自己;
暗戀者總享受那種躲在黑暗中,自己折磨自己的快感;
在進與退之間難捨不下,心思思想多進一步,又不想破壞現有感情或雙方友情;
又或,是沒有表白的勇氣。
能維持在平衡點,需要理智與感動;
理智分析過沒可能發展,就要決絕地讓自己了解,亦不應再問回報;
對方一點點的善意,就當是中了安慰獎,靠那一點點感動繼續為這種單向情感提供燃料;
安安份份守在一點,間中想多一些作調劑,就能喜悅無限,若能添一點豁達更好,心情更舒暢;但,更需要運氣。
自欺欺人,連自己都騙過才是最高境界。
暗戀並非感情不能發展下去才產生的畸胎;暗戀本身已是樂趣無窮,想得通透一點簡直是毫無損失。
而有的人,根本就是適合暗戀多於相戀。
(ps 本人感情生活十分美滿,借題發揮而已)
March 11, 20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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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comments:
Yes. And 暗戀 is a very very personal enjoyment.
咁大個仔都冇暗戀過人,我都係適合相戀多D。
有時都未必是苦中作樂,我覺得暗戀就好比AV中的女優衣衫不整但又未除晒,令人充滿瞳景同幻想。yummy~
很喜歡這篇文章,就連最近相熟的好友也非常喜歡~
忽然想起以前上的戲劇課,林老師說:「如果你相信你就是那個角色,你就能做到那個角色。」
只是,要做到自欺欺人,自己也騙得過,相信對方對你的噓寒問暖細心體貼都只是善意行動,可真有點不可能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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