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une 01, 2005

歧視與反抗

Danny the Dog 觀後感第二部分

寫著歧視,想起近日性傾向歧視法的討論。不少宗教團體、社會人事都大表反對,搬出一大堆似是而非的歪理,希望藉此誤導普羅百姓,以為非異性戀的人士都是洪水猛獸,「教壞細路」。
這些人的居心叵測,力排異已,我真心希望他們明白自己在做甚麼,否則,唸多少經文奉獻多少都不能得到真正愛人的純潔之心。

話說回來,本人認識的同性戀朋友,有部分認為沒有不妥。
自己找到生存空間,就樂於躲在暗角生活?
有些,更連別人歧視自己都不知道。
如Danny般,他在主人虐待下生活了幾十年,一向相安無事,就是不知道,原來自己也如主人一般,是人,是應該可以享有正常人的生活,與正常人的愛。
如果社會沒有歧視,為甚麼非異性戀者那麼害怕讓人知道自己的性取向?
為甚麼不能如異性戀男女般,坦率談論感情事?或如「麻甩佬」般開心見誠講「叫雞見聞」、「溝女經」?(同性戀者一說到結識伴侶,「直人」的想像力就突然無窮無盡,甚麼濫交、人獸、sm、孌童都算到他們頭上,拜託,不少異性戀者都有這些喜好!很多「基佬」十分專一!)

異性戀者,算是「主流」,很多人對於非主流的事,一無所知。
他們可以天真地以為沒有歧視呀!
正如天真無知的富人,生活見到到窮人,可以說「沒麵包吃可吃蛋糕」云云…
當歪理天天在散播,他們很容易信以為真。

受壓迫的人,要明白自己的處境呀!
如Danny,知道自己的情況,知道自己的喜好,就要爭取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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